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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重磅新政,今天执行!楼市大杀器重启?
2023-04-19 作者: 点击数:2368

重磅!南京主城六区房票安置新政,(4月18日)起正式执行!

拆迁货币补偿“升级版”——房票安置,要在今年大范围铺开了!信号弹已发出,新一轮“棚改货币化”重启?楼市迎来超级利好……

南京主城房票安置新政,今天开始执行!最高10%购房奖励

除了产权调换、货币补偿,国有土地上住宅房屋征收安置将再多一种选择!为满足被征收人多元化安置需求,缩短安置过渡期限,南京市提出货币补偿“升级版”——房票安置。

《南京市国有土地上住宅房屋征收房票安置暂行办法》已出台,明确了房票安置的适用范围、使用规则、奖励政策等,今天(4月18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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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票安置是货币安置的一种。简单来说,某人的国有土地上住宅房屋被征收,他可以自愿选择房票安置的方式,政府将被征收房屋补偿的钱以房票的形式出具给他,他可以拿这个房票到实行房票安置的区域里自行选择购买安置房或者商品房。

房票结算金额=房票票面金额+购房奖励,用于购买房屋。票面金额仅包含被征收住宅房屋的货币补偿金额,不包含室内装修、搬迁奖励费及各类补助费等相关费用。

1、房票只能买新房!配偶、父母、子女也可用

房票由各区房屋征收部门制定核发。票面上注明了征收项目名称、协议编号、被征收人姓名、身份证号码、金额、开具日期、使用规则等内容。只能买新房,不能转让、赠与、套现、抵押,只能被征收人自己或者配偶、父母、子女用。

2、购房成交价格不超过房票票面金额的,新购房屋免征契税

区房屋征收部门负责向房屋开发建设单位进行房票结算,被征收人收到房票后,需在12个月内使用,早用早受益。

购房成交价格不超过房票票面金额的,新购房屋免征契税,房票余额可以向区房屋征收部门申请现金兑付。期限届满未实际使用的,房票金额不计息,具体征收补偿按照原征收补偿安置协议执行。

3、适用购买商品房:原则上是现房或一年内可交付的期房

房票适用的安置房是指全市范围内可用于安置的安置房;适用的商品房是指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自愿报名参与房票安置的可售新建商品房,原则上是已领取《商品房现售备案证》的现房或已领取《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一年内可交付的期房,经各区房产部门审核后统一通过各区政府网站向社会公示,未经公示的楼盘不得参与房票安置。

4、持房票购买南京新房,给予房票面额使用部分最高5%的奖励

被征收人持房票可以购买本市孟北、百水、绿洲三个片区安置房、本市其他安置房以及本市商品房。

在本市孟北、百水、绿洲三个片区购买,可在安置房申购优惠幅度的基础上再获得房票面额使用部分最多10%的购房奖励持房票购买本市商品房的,给予被征收人房票面额使用部分不超过5%的购房奖励。

5、房票只能用于被征收人自行购买安置房或商品房,不予兑换现金,不得进行转让、赠与、套现、抵押等。

在使用房票的过程中,需要注意:房票只能用于被征收人自行购买安置房或商品房,不予兑换现金,不得进行转让、赠与、套现、抵押等。房票自出具之日起,有效期为12个月,被征收人应在有效期内购房,逾期未选购房屋的,房票自动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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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行办法》明确了主城六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项目适用房票安置,江北新区和江宁区、浦口区、六合区、溧水区、高淳区可参照执行,意味着房票安置办法将在南京全市推行。


来源:365楼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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