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房地产交易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建住房 [2006]216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厅(房地局、建委),发展改革委、物价局,工商局:
为贯彻落实 《关于进一步整顿规范房地产交易秩序的通知》 (建住房 [2006]166 号)要求,我们制定了《房地产交易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 房地产交易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二 ○○ 六年八月二十八日